刘某网络电信诈骗罪:实刑改判缓刑
2020年永康法院判处的网络电信罪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接受家属委托的是一审阶段的辩护工作,当事人是委托人妻子,涉嫌网络电信诈骗,诈骗金额25万,获利9.6万元,量刑建议为3年10个月。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仔细阅读了案卷,多次会见了当事人,发现本案与前期蛾苓丸诈骗案几乎翻版,于是向法庭提出了类案同判,并建议判处缓刑,另外在庭前、庭中、庭后多次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减少罚金数额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意见,罚金从20万将至10万,量刑从3年10个月变更为被告人判处3缓4年6个月。
宣判后,家属高兴的与辩护人在法庭前合影留念。
以下是永康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