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现状和上级部门防疫要求,兰溪市看守(拘留)所自8月1日起将逐步恢复律师进入监所会见。为确保监所防疫安全,对律师进入监所作如下要求:
1、拟对金华地区范围内律师先行实施进入监所会见;金华地区外律师仍实行视频会见,因案情重大、首次会见、开庭前要求现场会见的,需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2、进入看守所大门时请带口罩并配合接待中心、值班大堂做好“测温”、“扫码、亮码”、“核酸证明”、填承诺书、入所登记等。
3、体表体温≥37℃,或存在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不得入所。
4、入所时需扫防疫场所码、监狱防疫码,查验并符合下列要求:48小时内核酸阴性(省外或有省外旅居史的需24小时内核酸阴性),健康码、行程码绿码。
5、主动配合查验行程并填写承诺书,律师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30天内不得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以街道为单位)旅居史或与疫情地区人员密接史。
兰溪市看守(拘留)所
2022年7月29日